▲女誣指前男友偷拍性愛片。(示意圖/取自LibreStock網路)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35歲邱姓女子多年前與姜姓男子交往,3年後分手,邱女不甘心,分手後拿出2段「性愛影片」報警控告對方趁酒醉不清偷拍,涉嫌妨害秘密。不過,檢察官勘驗影片發現邱女全程掌鏡,還有看鏡頭,依誣告罪嫌起訴邱女。
姜女拿影片到派出所控告姜男趁她酒醉意識不清時發生關係,還未經同意偷拍性愛過程,怒告妨害秘密;因妨害秘密是告訴乃論,邱女提告時已過6個月追訴期,因此姜男獲不起訴處分。
但之後姜男反告對方誣告,指出是在交往期間雙方同意拍攝的,拍完後各自保留1份。經檢方勘驗該影片後,發現邱女意識清楚,還曾直視鏡頭,看得出來是姜男持手機拍攝的,但她並無抗拒或不悅,足認是在同意下拍攝,桃檢7日依誣告罪嫌起訴邱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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