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空軍先前協同海巡署艦艇、空勤總隊執行「聯合護漁操演」。(示意圖/資料照,記者楊佳穎攝)
記者楊佳穎/台北報導
每年4至6月為台灣南部海域漁汛期,海軍司令部7日晚間表示,海軍將秉持「主動」、「積極」護漁精神,執行海上偵巡、監控及策護等任務,並持續配合海巡署護漁編組調整兵力部署,期達「海巡護漁民、海軍挺海巡」之目標。
海軍司令部強調,海軍依「海軍漁汛期間聯合護漁具體作法」,在每年4至6月台灣南部海域漁汛期間,持續與海巡署等單位密切協調聯繫,掌握我周邊海域、傳統漁場及漁船作業區內漁船動態,配合海巡艦艇護漁能量部署,靈活彈性調整偵巡區及兵力,並就護漁相關狀況及應變作為進行演練,以驗證聯合護漁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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