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全院審查會通過「連戰條款」。(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考試院全院審查會審查通過《政務人員退撫條例》修正草案,其中「連戰條款」規定卸任副總統月退金不得超過18萬元,也順利按照銓敘部原有版本通過。因此,未來待修法通過,前副總統連戰月退金將不得超過18萬元。但在所得替代率部分,最後結果都比銓敘部版本放寬。
2003年12月31日前退職的政務人員,因併計過去常任文官年資,以致退職金所得偏高,適用對象包括,特任、政務人員以及副總統。銓敘部研議的草案將針對這些退職政務人員,除將18%優存利息6年歸零外,所得替代率也分15年調降。
根據銓敘部研擬草案規定,退職政務人員所得替代率超過退職所得替代率上限則逐年扣減,以35年年資為例,比照簡任級政務人員,所得替代率則從70%,分15年調降至60%;特任級以上政務人員從65%分15年調降至50%。
▲考試院13日召開第2次《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草案全院審查會。(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考試院13日召開第2次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草案全院審查會,通過卸任副總統月退金不得超過現18萬元的「連戰條款」,明定「擇依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辦理退職的副總統,不得超過卸任副總統禮遇金的金額」;目前連戰月退金加上18%優存利息每月支領26萬餘元,待草案未來在考試院會通過,並送立法院三讀後,將不得超過現行卸任副總統禮遇金18萬元。
但在所得替代率部分,考試委員考慮政務人員退撫制度應和《公務人員退撫條例》草案維持平衡性。因此,經全院審查會召集人、考試院副院長李逸洋裁示進行表決,最後表決結果,兩案都以贊成14票、反對5票、棄權1票,決定把比照簡任級政務人員的替代率從80%分10年降為70%,特任級政務人員的替代率從65%分10年降為55%;至於18%優存利率分6年歸零,按照銓敘部版通過。
此外,審查會也通過,政務人員退職再任有給職務者,參考原考試院函送立法院審議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規定辦理。至於再任職私立學校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最低保障金額32160元者,自法案通過後的下一學年度起,停止支領。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