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姓新手爸爸毆嬰傷重致死,台南高分院認為他有悔意,改判他9年半。(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一名高姓新手爸爸,獨自照顧2個月大兒子時,因不耐幼子哭鬧,動手毆打小孩頭部或抓手腳劇烈搖晃,造成孩子腦部受創、多處骨折,2個月內竟3度送醫治療,最後傷重不治,台南地院一審判他12年,台南高分院二審認為高男坦承部分犯行,且有悔意,改判他9年半。
判決書中指出,高男原是一家科技廠作業員,與翁姓女子在100年底結婚,男嬰隔年4月出生,夫妻與高男雙親同住,男嬰白天由祖父母照顧,晚間則由男嬰爸媽負責。
未料高男在兒子出生後不久被公司資遣,由妻子外出工作,他在家當奶爸,因心情不好,加上男嬰常哭鬧不停,高男動輒以搖晃、毆打,對男嬰頭部和身體施虐,101年6月首次被緊急送醫,男嬰左前額頭皮血腫、右腳腳底有多處疑似菸蒂燙傷的舊傷,經通報社會局。
台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工,曾多次訪視高家,但高男卻仍未節制,同年6月間男嬰2度就醫,醫護人員發現男嬰臀部瘀青、深色紅腫,左眼下瘀青,高家仍聲稱男嬰早產體質差,直到隔月28日,男嬰第3度就醫,因腦水腫、雙眼視網膜出血、四肢骨折,陷深度昏迷住院,3個月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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