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音波未能百分百發現異狀,女嬰母求償敗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林姓婦人懷孕期間到新北市一間婦產科行做了12次產檢,當時診所院長都說「胎兒很健康」,可是最後她卻生下1名僅有左腳的女嬰,讓她氣得控告陳姓院長業務過失,檢方最後沒有起訴院長,當時婦人再向診所求償816萬元;新北地院認為,超音波不見得能察覺胎兒的肢體異狀,院長診斷處置符合醫療常規,判婦人敗訴。
這名缺了手腳的小女嬰在2013年8月出生,她的雙手都只有上臂,連雙腳也只有左腳是健全的,而且右肺塌陷、橫膈膜也有破洞,但翻開媽媽手冊和產檢紀錄,母親懷孕後到新北市中和這間婦產科期間總共做了12次產檢和超音波,陳姓院長都說孩子很健康,直到產下女嬰後才發現孩子肢體不健全。
女嬰父親表示,「醫生都是跟我們說小朋友是很健康,心跳呼吸都很正常,叫我們不用太擔心。」女嬰父母氣得提告,指控診所院長業務過失傷害,新北地檢署並沒有將院長起訴,但家屬認為明明有很多張超音波照片可以看出胎兒畸形,向診所求償816萬元。
女嬰母親2014年1間受訪時說,「就跟一般小孩子不一樣,我當然沒辦法接受,因為她沒有雙臂,對她來講是個蠻大的壓力。」
林姓院長出庭時說,按規定只能做一次免費超音波,但婦人在診所產檢12次都幫她做免費的,而且產檢過程真的沒發現胎兒異常,女嬰是先天性的肢體不全症,屬不明原因的先天性疾病。
醫審會鑑定認為,常規超音波和高層超音波都不一定能檢查出胎兒的先天性異常,而且當時婦人也只有接受常規的超音波;法官認定,院長的診斷處置符合醫療常規,判決女嬰家屬敗訴。(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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