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騎士已到家門,卻仍被性侵。(圖/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房仲業王姓男子深夜騎車返家時,突然發現旁邊的陳姓女騎士長得很漂亮,就在趁紅燈時上前要電話,被拒絕後竟不放棄,尾隨對方回家,還在對方家門前將人強壓性侵得逞,事情曝光後也被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3年2月。
據判決書,29歲的王男去年5月16曰凌晨騎機門行經台中市豐原區中正路與成功路口時,搭訕也在等紅燈的陳女,希望可以要個電話,不過很快就被拒絕,但他卻一路尾隨陳女,一直跟到對方家門口,後來就從正面抓住陳女強壓在地,撫摸胸部、摀嘴手指性侵。
法官審理時認為,王男為逞一己性慾,暴力性侵被害人,時間長達3至5分鐘,嚴重戕害被害人身心,造成被害人恐懼,雖然自稱有要和解,但法院安排調解時他都沒有出現,難認有懺悔之意,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3年2月。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