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抽檢15盞護眼檯燈發現只有2檯完全符合各項標準。(圖/記者曾婉婷攝,下同)
記者曾婉婷/台北報導
近年來,「護眼檯燈」成為居家生活必備品。為了幫消費者實地檢測檯燈的功效,消基會特地抽檢15盞宣稱具有抗眩光、無疊影、不閃爍、光線分布均勻、適合閱讀寫字、緩解視覺疲勞,更可預防近視的護眼檯燈,但卻發現有3成光照不足,以及7成功率不實,僅只有2檯完全符合各項標準。
消基會指出,這次抽檢的15盞「護眼檯燈」,分別在PChome24H線上購物、家樂福(汐止店)、燦坤3C(汐止店)和全國電子汐止數位館購得,價格區間為499~2190元;而燈泡方面則包含LED燈,以及一般省電燈泡;並針對商品外包裝標示、商品檢驗標示貼紙、商品宣稱與實際功效去做檢驗。
在商品外包裝標示部分,共3件不符合規定,分別為億視界學習閱讀燈、玫瑰之光LED智慧台燈系列三段式調光檯燈、東銘電子式護眼檯燈;而商品檢驗標識貼紙方面,消基會指出,山水輕觸式LED護眼小檯燈和光視界系列觸控式LED護眼檯燈,這兩件商品上並未找到經濟部標準局的商品檢驗標識,對此將提報標檢局確認是否通過檢驗,或涉及逃檢。
至於最重要的商品宣稱與實際功效部分,消基會各別檢測6項檯燈重要光電特性,分別為照度、色溫與演色性、燈具輝度、燈光閃爍、電氣特性、電流諧波分析。根據國家標準,在辦公室進行書寫、打字、閱讀、資訊處理等活動,「照度值」應達500Lux(照度單位),若以此標準來看,本次採樣有5件商品未達標準,分別為億視界學習閱讀燈、山水輕觸式LED護眼小檯燈、光視界系列觸控式LED護眼檯燈、FORA LED檯燈、歐司朗OSRAM LED晶鑽檯燈。
另外,根據「照度均勻度」的國家標準,作業面照度均勻度不應小於0.7,周遭環境照度均勻度也不應小於0.5。對此,消基會採樣有5件商品連0.5都達不到,讓使用者容易感到疲勞;其商品各別為大同電子式省電護眼檯燈、億視界學習閱讀燈、山水輕觸式LED護眼小檯燈、玫瑰之光LED智慧台燈系列三段式調光檯燈、聲寶高頻護眼檯燈。
而「演色性」則有山水輕觸式LED護眼小檯燈、光視界系列觸控式LED護眼檯燈、安寶薄型護眼檯燈,指數未達80,不建議閱讀使用。在「燈泡功率」標示與實測方面,消基會表示,實測功率必須在包裝或本體標示功率標示值±10%以內,但本次檢驗結果僅有4件商品符合標示宣稱,其餘9件功率都灌水、2件實測功率大於標示。
這9件功率不實為,億視界學習閱讀燈、東亞大嘴鳥LED檯燈、安寶薄型護眼檯燈、FORA LED檯燈、東銘電子式護眼檯燈、歐司朗OSRAM LED晶鑽檯燈、聲寶高頻護眼檯燈、CHIMEI LED知視家護眼檯燈、樂視達無扇葉風扇LED護眼檯燈;2件實測功率大於標示則為,玫瑰之光LED智慧台燈系列三段式調光檯燈和光視界系列觸控式LED護眼檯燈。
消基會表示,若實測功率大於標示功率,則代表燈泡較耗電;相反的,若實測功率小於標示功率,就表示燈泡亮度沒有預期的亮。整體來說,這次抽檢的15盞護眼檯燈中,只有2檯完全符合各項檢測,分別為3M 58∘博視燈和PHILIPS 鉑光防眩檯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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