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南院獸首潑漆「文化統戰」 情侶檔各判2月不得上訴!

2017年04月20日 15:26

▲獸首被潑漆。(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嘉義報導

情侶陳妙婷、陳儀庭在故宮南院2015年12月底試營運時,在影星成龍捐贈的「圓明園12生肖獸首」潑紅漆,還在底座寫「文化統戰」4個大字, 去年2月遭判2個月不服再提上訴,嘉義地院20日改依令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不堪用罪,各判2個月,全案不得上訴,可以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

當時20歲的陳妙婷與男友陳儀庭不顧旁人目光,將紅油漆潑向「圓明園12生肖獸首」,還在基座上寫下「文化統戰」4個大字表達不滿,被帶回派出所偵訊時還在臉書PO文指稱,自己的行動是在「反抗中華文化侵略」,作為一個台灣人絕不接受文化侵略與殖民,2人被依毀損公物罪起訴,地院一審以妨害公務各判2個月。

▼2人在獸首寫上「文化統戰」4字。

陳妙婷和陳儀庭不服判決再提上訴,並在庭上供稱,「龍首及馬首都只是仿製品,不算是原品、不是故宮的藝術品,也不是故宮南院職務上的掌管之物,潑漆並沒有造成損壞,只是在表達展示台灣文物的言論立場,屬於言論自由。」不過法官認為,「獸首雖然是仿製品,但有相當的藝術價值,屬於藝術品也是故宮掌管之物。」

判決書指出,就算2人沒有損壞,卻也讓獸首基座的原始展示功能喪失,增加故宮人力財力修復,陳儀庭高職畢業,從事汽車修護工作,還有父母和2名未成年子女由前妻扶養,陳妙婷大學畢業,是自由創作家,犯後否認犯行,雙方沒有和解,因此改以共同犯致令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不堪用罪,各判2個月,全案不得上訴,可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

▼故宮請人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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