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男和女友吵架,二度摸對方私處挨告。(圖/示意照/圖中人物和新聞無關/記者黃克翔攝)
地方中心/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25歲林姓男子和19歲女友吵架,他想求歡被拒,事後挨告性侵。檢方調查後認定罪證不足,對林男做出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2016年10月,女子控訴,和擔任房仲的林男吵架冷戰,沒想到隔天清晨,他把手伸進自己的私處;她拒絕後,過沒幾小時,下體又被對方摸,氣得報警。女子並指控男友身上有毒品。
檢警查出林男有吸毒紀錄,但並沒有搜到任何毒品。林男否認性侵,辯稱當下是你情我願,並沒有違背對方的意願。基隆地檢署調查後認定罪證不足,因此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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