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10萬港幣獲准交保  微笑飛吻送向妻子

▲曾蔭權日前遭收押。(圖/CFP)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前特首曾蔭權因涉及瀆職案遭判刑20個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法院署里首席法官楊振權24日上午批准以現金10萬元港幣(約39萬元台幣)交保,期間不得離開香港,並要交出旅遊證件。

據《香港01》報導,已入獄兩個月的曾蔭權,頭髮變得斑白,他今早坐在庭內的犯人位子內,戴着耳筒面帶着微笑,向坐在家屬席的家人揮手,接著又朝妻子送上飛吻。在聽到獲得批准保釋後,曾蔭權表現平靜,太太則是雙手合十,兩人互相對望。妹妹曾璟璇則是激動落淚,並與在旁的家人擁抱。

據報導,曾蔭權的瀆職罪先前就已經定案,刑期也提出上訴,但上訴日期仍未安排正審。現年72歲、已在赤柱監獄服刑兩個月的曾蔭權,兩周前因哮喘病發被送入瑪麗醫院羈留病房。

曾蔭權涉貪案起源於2012年香港行政長官選舉前後,香港媒體大肆報導特別行政區第二任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官商勾結的文章,指稱他以特首及行會主席的身份參與決定雄濤廣播的數碼廣播牌照申請時,隱瞞他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深圳住宅進行商議。

▼國外媒體虛構香港前特首曾蔭權死訊。(圖/翻攝自《Fox-Chann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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