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味全混油案定讞。(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頂新、味全混油案二審宣判27日出爐,前董事長魏應充遭判2年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其委任律師余明賢對此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在法律許可下,將不排除提出再審跟非常上訴。」魏應充得知判決結果後,也發出聲明,「自始至終都問心無愧,未來也將繼續做一個手心向下的人,持續行善、關懷台灣,讓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得到幫助。」
台北地院去年3月一審依詐欺取財等罪將魏應充判處有期徒刑4年,味全判罰1550萬元,全案經上訴,智慧財產法院28日宣判,合議庭僅就98配方調和油部分有罪,改判魏2年徒刑、頂新製油前總經理常梅峯1年6月,全案定讞。
▼魏應充代表律師余明賢。(圖/資料照/記者孫曜樟攝,下同)
智慧財產法院合議庭認為,味全與頂新使用98配方調合油詐騙消費者,若長期使用可能造成飽和脂肪酸攝取過量易造成心血管阻塞等危害,不法所得高達6000多萬;依刑法商品虛偽標記罪及詐欺取財罪等判處魏應充2年有期徒刑,食品衛生法部分則是無罪,原因是無證據證明,魏應充有容頂新公司使用大統公司攙混橄欖油、葡萄籽油的行為;前頂新總經理常梅峯則是被判處1年6個月,全案定讞。
▼魏應充為自己絕無黑心、問心無愧。
余明賢對此表示,「這判決結果,期間他(魏應充)最不捨的是所有員工,在這幾年來所遭受到的委屈和誤解。」公司律師陳彥希表示,「在標籤、設計、上面記載、成分、表列,所有都符合食品衛生管理的規定,判決不影響營運。」 魏應充27日也發表聲明,「已在第一時間透過律師得知判決結果,感謝外界的關心。對於這幾年的紛擾,自始至終都問心無愧。」
魏應充提到,「面對這些的磨難,將用誠心善意來面對,未來也將繼續做一個手心向下的人,持續行善、關懷台灣,讓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得到幫助。 感謝法院能夠查明我們不是以低價採購來犧牲品質的人,能夠還給味全公司與員工清白,對於味全公司及味全同仁在這幾年來遭受到的委屈,感到十分不捨,不僅是工作受影響,生活與家庭也遭受很多困難,希望能在判決後回歸正常生活,免於外界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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