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學者提議開放香港人擔任公務員、服兵役。(圖/翻攝自中國軍網)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一國兩制與香港基本法」研討會在今日召開,廣東社科院副院長袁俊在會中表示,香港人身為中國公民,卻無履行作為公民的權利和義務,而且不少人仍有居英權,但透過修改《基本法》解決這個問題言之過早,可以在廣東省先行,讓香港人可以考公務員和服兵役,讓港人可盡公民義務。
袁俊表示,應將香港的本土責任意識,變成關注家國的鄉土意識,人心回歸的重要體現是國家認同,而不是被利用變為港獨意識,造成社會撕裂;粵港澳大灣區是政治戰略政策,為香港提供新推力,解決中產無力感和青年人對前景無望感的問題。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焦洪昌表示,《基本法》未對特首述職安排有明顯規定,認為應該立《述職法》,規定特首述職的時間、模式和對象,又認為中央與特區關係不是並行,中央有權監督特首的工作,特首也應該向人大委員長述職。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表示,釋法是根據《基本法》158條規定,但全國人大常委會如何解釋《基本法》,並沒有一個明細的機制,包括解釋的原則及程序、釋法的法律效力、與香港法律的關係等,建議人大常委會自行立法,將解釋《基本法》的原則和程序制度化,但不須修改《基本法》。
《基本法》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一部全國性法律,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文件,自1997年7月1日起,取代了殖民地時期《英皇制誥》及《皇室訓令》的地位,確認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組成辦法、權力和責任及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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