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阿莫影片涉侵權…遭各界圍剿 網友猜下一個是「狂新聞」

▲網路紅人谷阿莫。(圖/翻攝自谷阿莫臉書)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網路紅人谷阿莫透過網路下載影片重製、配旁白,以獨特的幽默製作「X分鐘看完一部XX的電影」系列影片爆紅,近日被電影公司提告侵權;多數網友認為下一個被告的就是卡提諾狂新聞,但律師分析,狂新聞主張合理使用的成功機率較高。

谷阿莫因涉侵權,24日緊急發出512字聲明,錄製6分22秒影片強調「網路上著作權合理使用之原則」,即「當符合評論、研究、解說、教學或新聞報導的情況下,可以在未先經著作權人的授權同意的情況下,優先使用在網路上找到的、已公開、任何人都能免費自由下載的他人著作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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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娛樂星光雲》受訪時甚至表示:「就像下載一部A片,這A片為什麼會出現在這個網路上供下載,並不是由你負責,而是由提供這個免費A片的平台負責。」、「只要這些東西在網路上能被免費下載,就能在合理的範圍內被拿來使用。」

經濟部智慧局長洪淑敏26日指出,教育目的不一定可屬合理使用,仍需考量《著作權法》65條對「合理使用」的四大判斷基準。而目前需要等待的是法院的判決,但若剪輯影片中最精華的部分,影響消費者看電影的意願,「產生市場替代效果,就不符合合理使用。」

▲多數網友認為卡提諾狂新聞將會是下一個被提告的對象。(圖/翻攝自卡提諾狂新聞臉書)

谷阿莫事件引起網路及各界熱議,許多網友認為卡提諾狂新聞是下一個被告侵權的對象,不過有律師認為,兩者性質不一樣。根據《中央社》報導,鵬耀法律事務所律師戴智權表示,谷阿莫的加工行為,已經是重製與改作,將一部2個多小時的電影濃縮成10分鐘,是一種「敘事」,而非「評論」。

戴智權認為,狂新聞每星期根據事件進行排名,透過影像、圖像剪輯搭配,讓閱聽眾可以直接理解狂新聞的立場,比谷阿莫的「敘事」更像是「評論」,因此法院較會認定狂新聞為合理使用;針對網友猜測,卡提諾狂新聞尚未對外發表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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