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屍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黃克翔攝,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林姓男主管帶著美女職員小芳(化名),參加公司聚會,趁對方酒醉之際,以好意送她回家為由,將人帶到飯店猥褻;小芳驚醒用Line向友人求救,警方獲報後趕到將林男查獲。高等法院今依乘機猥褻罪,判林男8個月徒刑。
據《自由》報導,林姓主管承認將小芳帶到南京東路上的飯店休息,但矢口否認親吻、摸胸等犯行,並辯稱對方當時意識清楚,還猛滑手機,且能自行搭乘電梯。
法官傳訊飯店櫃台人員,得到不一樣的說法,櫃台人員證稱,小芳進入飯店時,因酒醉走路不穩,在林男訂房時,獨自雙手撐在櫃台前低頭搖晃。經比對監視器畫面,法官認定小芳確實已達酒醉意識不清的狀態。
另外,小芳友人也指出,當晚收到小芳傳來的Line,訊息中提到「救命」、「我被脫衣」、「差一點性侵」及哭泣表情符號等,發覺不對勁的他詢問地點,得知在「公司旁」後,立刻報警。高等法院認定林男涉乘機猥褻罪事證明確,今判他8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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