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牌「輸了就口交」強壓性侵!留學男反咬女網友…悲劇判刑

▲跟女網友玩牌「輸了就口交」!留學男悲劇判刑。(示意圖/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輸的就口交!方姓男子在網路聊天室「愛情公寓」認識從事直銷的A女,以介紹外國人為由,邀請到他家,期間喝酒、玩撲克牌,他提議「輸的要接受指定懲罰」要求口交,帶A女進廁所,接著強壓口交、指侵、性侵得逞。高等法院認為方男出國留學,擁有碩士學歷,卻為逞性慾,推卸責任,判處3年5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2年8月,方男在網路上結識A女,因對方從事直銷,想要拓展客戶,便以介紹外國人認識為由,4天後傳訊邀約在大直捷運站會面。當時他載著另一名不知情的男性友人和A女一同前往自家住處,3人一起喝酒玩牌,還約好輸者要接受贏者懲罰,期間女方因為多次輸牌受罰,不願意繼續。

沒想到,方男為逞性慾,以懲罰名義要求A女口交,先把她帶至廁所撫摸胸部、親吻嘴唇,不顧對方抗拒,再回到客廳,強壓其頭部,為他口交、撫摸生殖器,接著強制在客廳地墊上脫去對方內褲,以手指、生殖器性侵得逞。

方男說,提議輸牌就懲罰「喝酒、做運動、用手撫摸對方生殖器或口交」,但證詞前後不一,一開始坦承和A女合意性交,後來堅稱「想要性交,但當時硬不起來,過程約10分鐘左右,就說不要了」,讓法院懷疑有掩飾真相、畏罪情形。

不服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方男上訴指控,和A女為網友、兩情相悅,但事後因為沒有留宿,對方惱羞成怒才會誣陷。辯稱A女薪水微薄,把他當肥羊,推銷不成、心生怨念,誣告強制性交,但她沒有反抗情形,「不可能衣服沒有破損、臀部沒傷痕」。

依據A女公司主管、友人等證詞,當晚她確實哭著打電話求救,指遭男網友帶至家中性侵,在友人建議下報警、驗傷,發現觸女模有多處紅斑。最後法官認為,方男碩士畢業,也曾有過與網友性交經驗,這回利用A女,強制性侵得逞,犯後不知悔改,反指控對方堅持留下發生性關係,被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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