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院開庭審理浩鼎案,翁啟惠堅稱,檢方不理解技轉。(圖/記者張一中攝)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涉嫌利用女兒名義,收受浩鼎生技公司董事長張念慈行賄3000張、市值9300萬元的浩鼎股票,2人被依貪汙罪起訴。士林地院今天續開準備程序庭,針對翁投資浩鼎、股票登記以及3000張股票登記女兒名下等部分進行釐清。庭後,翁啟惠表示,「本來要給創作人,登記女兒名下是擔心以院長身份公開購買,大家可能會以為是一般理財行為而跟隨購買。」
檢方在上次庭訊,針對3000張浩鼎股票部分臨時變更起訴法條,認為翁啟惠違反《中研院科技移轉利益迴避處理原則》規定。翁啟惠當庭辯稱,檢方起訴書中許多時間錯置,翻譯電郵也扭曲他的意思,至於此規定是規範承辦技轉之行政人員及研究員,不包括院長,更何況整個技轉流程並無到院長層級;翁的委任律師表示,檢方不了解技轉精神,本案就是浩鼎付錢要中研院技轉,翁啟惠持有浩鼎股票,只有利害關係,不見得有利益衝突。
張念慈也供稱,檢方並不理解他與翁啟惠間的數十年好交情,情如兄弟,「哪來的動機去行賄?」且他們倆還一起創辦Optimer公司,起訴書中有很多誤解。
庭後,翁啟惠步出法庭受訪,對於媒體詢問3000張股票本就決定要給女兒?他表示,「當然,本來要給創作人,但因為我是院長,如果用院長名義公開購買可能外界會以為這是一般理財行為,大家跟隨購買」,當時也有表明不便以自己名義持股,張念慈則建議用女兒名義,且他所有美國Optimer股票都放在家庭信託,受益人都是家人、小孩,所以才會這樣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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