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警嫌犯吳志展曾下跪道歉,二審仍判9年半。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以廚師為業的吳志展砍殺海山分局開單員警張家逢13刀案,新北地院一審判他9年半徒刑,吳還請求輕判;高等法院4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吳志展曾是台灣東亞運保齡球奪金國手,8月2日下午4時許在溪頭街發現他違停紅線的貨車車窗有6張罰單,隨後見員警張家逢在現場開單取締,氣得將車停在路中央挑釁,還嗆「我真的很想把你切下去」。
等張員再度拍照、準備取締時,吳嫌氣得拿剁骨刀下車猛砍對方13刀,離去時罵髒話並轉頭怒瞪,造成張員左胸、臂4至5處刀傷,大量失血,一度住進加護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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