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狼師魔爪伸進補習班! 新北市要看「良民證」

▲才女作家遭誘姦自盡,外界指陳星是C師。(圖/東森新聞)

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26歲女作家林奕含日前輕生,其父母事後發聲明,透露愛女8、9年前曾遭補習班名師誘姦,震驚各界。新北市教育局5日決議率全國之先,規劃建置補習班管理平台,要求補習班確實填報教師名冊,相關資料協請法務部、新北市社會局及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協助查察。

教育局強調,聘用教師皆須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文件(良民證),並由教育局進入教育部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查詢,以主動積極把關補習班教師品質,避免狼師入侵,給學子優質安全的補教學習環境。

對於新北市登記立案的短期補習班,教育局指出,統計共有2932家,教育局平時即針對補習班進行稽查工作。另根據統計,從去年到今年4月已稽查776家,教育局平均每天稽查2.12家補習班。

依據教育部105年7月26日修訂的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2條,補習班係指於固定場址對外招生並收取費用,辦理短期補習教育之機構。教育局說,以往補習班聘用教師,教育局規定除了須向教育局申報資料審核外,教育局也將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文件(良民證)納入班務抽查項目。

教育局指出,未來將持續針對新北市境內補習班進行稽查,同時每年度辦理補習班公共安全宣導課程,並定期函請補習班登錄及更新教師資料,請補習班落實教師聘任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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