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上摩鐵示意圖。(圖/記者李鍾泉攝)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已婚徐姓男清潔隊員與已婚羅姓女同事外遇多年,每個月都發生3次性關係,但後來女方提分手,他便用LINE猛傳「跟我睡」、「你不讓我插不要緊」、「醫師說只要陰道不痛,就可以做愛」等語騷擾,還跑到對方家理論,因此讓婚外情曝光,挨告通姦,而羅女也證實他的下體有痣, 因此被起訴。
據起訴書,50多歲的徐男婚後仍搭上40多歲的羅女,2人就從2008年起多次前往新北市中和、土城、萬里、宜蘭礁溪、台中谷關等地摩鐵發生性關係,或是直接在車上大戰,每個月至少3次,不過到了2015年9月對方提分手,也拒絕繼續發生關係,讓他無法接受,因此一直傳LINE「我是因為太愛你了,所以才會瘋狂」、「跟我睡」、「你不讓我插不要緊」、「9年的時間,我是用一生愛去愛妳」、「醫師說只要陰道不痛,就可以做愛,結果卻騙我說要3個月…,自己卻可以跟他好好做愛」騷擾。
對此,羅女回絕「愛一個人不是用這種方式」、「我真的沒辦法陪你」、「又不能做愛」等等,但徐男還是放不下,更在去年9月跑到她住家外,大聲質問羅女跟其他男清潔隊員出遊,害羅夫追問出實情,因此雙雙挨告。
徐男面對檢方調查時否認通姦,但羅女當庭指證他的下體中前方右側,靠睪丸處有一顆痣,檢察官也立刻請法醫到庭勘驗,證實所言不實,因此將2人一併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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