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撞上砂石車。
社會中心/宜蘭報導
宜蘭頭城鎮一名31歲的林姓男子,4月26日開著小貨車,行經環鎮東路二段與大武路口時,撞上砂石車當場慘死,不過林男父親質疑,當時路口是閃光黃燈,23日自行車活動後就沒有調整回去,才會釀禍,對此警方解釋,「從行車記錄器看,他經過路口沒有停等才發生意外,跟號誌無關。」
林姓男子4月26日上午11點多,開著小貨車要去烏石港工作,行經環鎮東路二段與大武路口時,攔腰撞上砂石車左側,當場被拋飛慘死,但林父質疑,「這個路口之前都是三時相號誌,現在也是,但是23日舉辦自行車活動管制時,燈號是閃光黃燈,到26日都沒有調回來,只希望把失職人員懲處,因為一個失誤已經造成車禍。」
林父想起兒子崩潰大哭,「一個前途大好的年輕人就這樣沒了,難道連這個勇氣來懲處都沒有嗎?我不相信警察真的那麼差。」對此,礁溪分局副分局長陳文彬表示,「沒有證據顯示說,有員警去動號誌箱,基本上都是警方在管控。」
加上警方透過行車記錄器發現,林男行經路口沒有明顯等一下,就開過去才會攔腰撞上,因為沒有查覺,才導致車禍,和燈號無關,但也會行文要求主辦單位說明,不過這說法,還是讓林爸爸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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