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50萬裝潢女友透天厝 他要「共同持有」被拒嘆:錢看清一個人

▲原PO認為,「反正以後都會結婚,而且會長長久久的話,改共同持有有差嗎?」(圖/示意照/圖中人物和新聞無關)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有男網友抱怨說,要負擔出女友名下透天厝裝潢費用100多萬元的一半,並要求共同持有房子,遭到對方拒絕,他感嘆「談到錢,真的看清一個人。」其他網友則有不同意見。

原PO在「靠北女友」臉書粉專說,女友的爸媽過世,有一棟房子留給她,房子目前就他們兩人住;她只有一個妹妹,但已經嫁出去,房子所有權是登記她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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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表示,和女友準備結婚,她的房子裝潢有點老舊,提議一起裝修;女友要他負擔100多萬元一半的費用,「因為金額不小,我就跟她講,要我負擔費用的話,房子我要共同持有。」

「我女友不知道怎麼想的,就說為什麼要改共同持有」,原PO說,「我說改共同持有沒差吧,反正以後都會結婚,而且會長長久久的話,改共同持有有差嗎?」

▼原PO說,女友要他出一半裝潢的錢,他希望共同持有房子。(圖/達志/示意圖)

原PO感嘆,「有時候真的感到滿悲哀的,談到錢,真的看清一個人....女生有沒有想跟你走下去,從她對財產的擁抱程度真的就知道了。」

對此,有網友說,「一人一半,50萬換一棟房子的共有權,你也挺會算的啊,談到錢真的看清一個人,跟你要個裝潢費,你就要她一棟房子,等真的簽了那張結婚證書再講吧,沒簽下去,嘴巴怎麼講都是泡沫而已。那是她爸媽留給她僅有的回憶,房貸又沒你的份,你執著什麼。」

另一名網友表示,「你去買一棟房子,再來約你女友一起裝潢,請她為你負擔一半的費用,然後再將房子跟她共同持有!做得到,再來說這些幹話。這女的如果嫁給你,大概是上輩子燒錯香了。」

也有人認為,房子雖是原PO女友的名字,「但或許她爸媽有交代,要跟妹妹一起共同持有啊! 雖然妹妹已經嫁出去,但那是她們兩個唯一的避風港,你不用付房貸,就有房子可以住,你不想跟她結婚,不想出這個裝潢費,其實直接溝通就好了,不需要獅子大開口,要人家把房子改成共同持有吧?那這樣她妹妹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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