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房仲賣房子「賣到床上」 幫大14歲已婚男生孩子!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李鍾泉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53歲已婚的林姓男子,幾年前因買房需求認識39歲程姓女房仲,後來對女方展開追求。程女明知林男已婚仍和他交往,並發生性關係,產下一子。林妻發現後,憤而提告;桃園地檢署今依通姦罪嫌,將兩人聲請簡判。

兩人在看屋過程中產生火花,在林男的熱情追求下,儘管程女知道他已有家庭,還是與他交往、發生關係,更在2015年5月產下一子

▲做愛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翻攝自stocksnap網站)

程女在偵訊時坦承,她知道林男在1996年就結婚了,但仍無法拒絕對方的追求,而孩子出生後,便由林男辦理認領手續。林男妻子去年6月底,到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時,發現他認領一子,進而追問出所有的事情,憤而提告。

桃園地檢署今依通姦罪嫌,將林男、程女聲請簡判。對此,網友們也紛紛回應,「買房送兒子」、「用肉體做業績很正常,但做業績做到生小孩真是前所未聞」、「台女日常拉」、「價格含不含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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