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突左轉害命「大逆轉」 法院:測量女騎士超速

▲唐姓國中生突然轉彎導致郭姓女騎士摔車身亡。(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屏東縣萬丹一名當時就讀國中的唐姓學生騎單車突然從外側左轉橫越路口,導致郭姓女騎士反不應不及撞上身亡。法院二審「逆轉」判女騎士應負60%責任、國中生40%責任,挨批是恐龍法官,對此,高雄高分院發言人凃裕斗強調,實際勘驗測量結果發現女騎士當時有超速。

屏東地方法院一審認為,唐姓女國中生當時沒有減速,要左轉過路口時也未比手勢示意就直接從外側切入,應負60%的責任,其父母還要賠償413萬元;郭姓女騎士則是應注意而未注意負40%責任。唐女父母不服提出上訴,沒想到二審結果竟然「大逆轉」,改判郭女負60%責任、唐女負40%責任,民事賠償也改為賠償150多萬元。

▲▼郭女家屬不滿二審判決「逆轉」還在母親節前夕挨告,因此決定提出上訴。

死者家屬難過表示,郭女平時做水泥工賺取生活費,休假還會陪孫子開心玩耍,出事前才剛慶完生,沒想到今年母親節前夕竟然收到這樣的判決結果,實在無法接受。消息傳出後,網友們認為這根本是「恐龍法官」做出的判決,對此,高雄高分院發言人凃裕斗接受《東森新聞》採訪時強調,「這個不是憑自由心證,而是檢警有去實際勘驗,測量結果發現郭女時速達50.4公里,但該路段限速只有40公里。」

不過,郭女車禍身亡還在母親節前被指超速釀禍,其家屬日前還收到唐女父母提告要求精神賠償,稱事發之後孩子就不敢再騎車上下學一定要父母接送,讓他們傻眼直呼「很扯」,同時也決定上訴,希望法官能在三審時還給他們及死者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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