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光遠痛批陳星:撒狼網、錢網包庇精蟲衝腦的為所欲為

2017年05月10日 12:36

▲陳星9日赴台南地檢署到案說明。(圖/東森新聞,下同。)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作家林奕含輕生風波引發各界高度關注,補教名師陳星被指控是誘姦狼師,台南地檢署9日傳喚陳星到案說明,陳星也首度針對此案發聲明指出,曾與林奕含交往,「但我非狼師」。對此,作家馮光遠批,「陳星這樣的人,巧取豪奪慣了」,狼網跟錢網「包庇、坐大他精蟲衝腦時為所欲為的習慣」,事件爆發,才讓大家立刻看清。

陳星9日透過補習班發出5點聲明,強調自己絕非狼師,更沒有神隱、逃亡,只是這段期間承受輿論壓力相當沈重,甚至波及到他的家人安危,讓他由不得繼續沉默。

陳星指出,民國98年約8月初,林奕含上台北準備念大學,彼此已無師生關係,兩人之後交往約2個多月後,林家父母知悉,要求分手,他的太太知悉後選擇原諒,這段關係就劃下休止符;林奕含16歲就患有嚴重憂鬱症,「本人當時與其素未謀面」,至於小說,內容時空錯置、跳脫、幻想的手法,並非自傳,尊重創作者的自由意識,不予置評。

最後,陳星強調,會配合司法調查,但事件發生至今所有對他的不實指控、誣衊毀詆、道德批判,為此已經身敗名裂,希望各界別波及他的親友與補習界員工,「如本人是導致此憾事原因之一,我亦願意承擔,讓林小姐的靈魂能夠平靜。」

▼「婚外情交往兩月非誘姦」陳星聲明高人指點脫罪?

馮光遠提到,陳星發了2頁聲明,可「是有誰能替他的說詞背書?」反觀林奕含早就用一本作品代替了聲明,「並且用她寶貴的生命背書了整件事」,陳星無論在情慾還是金錢方面,都巧取豪奪成習慣,撒網包庇所有行為,也拉攏、擴散陳星鯨吞蠶食國家文化資源的能力。

不過,馮光遠認為,林奕含事件反而讓陳星脫下披在身上的龍袍,大家才看清這一切,「不過就是另一個打著所謂中華文化招牌的行屍走肉」。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