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年約30多歲的吳姓男子與郭姓女子結婚,卻遭妻子指控趁她懷孕時帶羅姓前妻外出玩樂、購物,甚至還將名下的不動產過戶,對方還在臉書罵她是「小三」、「汙穢」,氣得要求2人賠償550萬元。不過,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郭女無法證明羅女已知前夫已婚,因此裁定免賠;至於事發之後都沒有出庭的吳男則須賠償80萬元給現任妻子。
郭女指控,吳男離婚後2人才認識並交往,接著於2014年結婚,對方卻趁著她懷孕的期間帶羅姓前妻出遊,不僅外出玩樂、購物的錢都是丈夫買單,每個月還會匯款給羅女,光是2014年到2015年間就給了159萬多元,除此之外也會幫忙付房貸、水電費,就連名下的不動產也過戶給前妻。
郭女指控羅女明明才是小三,卻在臉書反過來罵她介入別人婚姻是「小三」、「汙穢」,因此氣得要求羅女與丈夫共同賠償450萬元,另外針對臉書虛構罵人一事再向羅女求償100萬元。
▲吳男並未反駁或承認婚後仍與前妻有來往,但羅姓前妻堅決否認2人曾一同出遊或收過任何一毛錢。(圖/達志/示意圖)
不過,羅女出庭反駁,自己根本不知道前夫已經再婚,2人離婚後既沒有一同出遊也沒有收過半毛錢或不動產,至於臉書上所說的「小三」是兒子告訴她的故事,當事人到底是誰連她都不知道,郭女只是自己「對號入座」。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郭女無法證實羅女知道前夫已婚一事,因此裁定她免賠;而吳男自事情爆發以來都沒有出庭,也沒有聘請律師辯護或是以書狀爭執,認定他「默認」自己結婚後仍與前妻有來往,確實已侵害郭女的配偶權,於是判賠8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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