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萬華分局警備隊警員張景義坦承十分打擊,但他說,就算重來一次還是會開槍。(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萬華分局警備隊警員張景義擊斃拒捕竊嫌被起訴,但這種情況早就不是第一次,讓員警該不該開槍的問題再度打上問號。桃園市楊梅警分局永安所副所長廖經煒說,如果開槍結果是不好的,「我會考慮很多」。根據警政署統計,目前共有69名警員官司纏身。
新北市中和區竊賊黎育維2013年8月開車被警方攔檢,因心虛在西門町鬧區衝撞值勤員警張景義;當時張員怕嫌犯再衝撞,當下開槍射輪胎,結果不幸射中嫌犯腹部,導致黎送醫不治。原本台北地檢署認為張是正當防衛,兩度處分不起訴,但因死者家屬申請再議;北檢認為張員「用槍時機不當」,11日依業務過失傷害致死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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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頑強抵抗、持有武器的嫌犯,員警除應付眼前狀況,還要考慮很多,否則可能官司纏身。
對此,張景義坦承十分打擊,但他說,就算重來一次還是會開槍,「我是一個警察,我在履行警察責任,我後面有幾十位民眾遭受到危險,我一定還是會開槍,制止嫌犯開車衝撞。」
這讓員警該不該開槍的問題再度受到討論,廖經煒表示,「我今天槍開下去,後面的結果是好的,那當然是好的,萬一是不好的話,我會考慮很多。」
生死交關的瞬間,員警除應付眼前狀況,還要考慮很多,否則面對的是無窮盡的官司;開槍擊斃拒捕的通緝犯,員警遭到判刑引發社會輿論,這樣類似事件層出不窮。
▼桃園市楊梅警分局永安所副所長廖經煒說,如果開槍結果是不好的,「我會考慮很多」。
根據警政署統計,現在共有69名警員官司纏身,面對每一場的訴訟都是一筆旁大支出,一般員警的薪資怎有能力負荷。警政署督察室一組組長林新發表示,過去警察在使用槍械,如果碰到司法問題,得單獨承擔責任,在警政署的訴訟基金成立後,對他們幫助非常大。
按照公務員的因公涉訟補助,縣市政府編列的預算根本不夠,這麼多案件來打官司,幸好有警政署的這筆錢減輕員警負擔,光是這一年間就補助16個案件,一共262萬元。林新發表示,「我們有訴訟費用的補助,讓他們感覺他們背後有警政署強而有力的後盾,所以他們就會更大膽地用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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