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案/王景玉逃死原因 兩公約不能對精神病患判死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小燈泡命案」一審將在上午士林地方法院宣判,結果王景玉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法官說明判決理由,主要是因王景玉罪證明確,有思覺神經失調,依據《兩公約》不得對死刑犯判死。

▲殘忍殺害小燈泡,王景玉被判無期徒刑。(圖/東森新聞)

至於王景玉自己,聽到宣判後,沒有任何表情。王景玉的委任律師,在聽完宣判後僅表示,會在收到判決書後決定下一步。

但其實,根據精神鑑定結果,王景玉並沒有異常,也沒有因此導致「無辨識行為能力」。檢方也認為,王景玉從選刀、藏刀、找嬌小弱勢的孩子下手,且從小到大學業成績都不錯,顯見王景玉並沒有智能不足狀況。只是,當法官再問王景玉「現在還想殺人嗎?」王景玉卻回答「我錯了,這個想法不對,因為我殺了她也沒有四川女子來找我。」

▲王景玉的委任律師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再看。(圖/記者楊佩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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