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花蓮後山遭欣欣水泥挖到「斷頭」? 官方強調合法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花蓮石坑子山遭亂開挖?民進黨立委許智傑、劉世芳、邱泰源12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 有民眾檢舉,欣欣水泥公司在花蓮縣石坑子山開採水泥,把山「挖到斷頭」,更逕自以車輛開道運輸、破壞山林;但主管機關經濟部礦務局及農委會林務局竟認定此案無違法事實,因欣欣水泥公司大股東是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許智傑、劉世芳、邱泰源批評是「官官相護」!

許智傑質疑,「申請租用國有林事業區林班地為礦業用地審核注意事項」中,規定探採礦面積超過兩公頃及不得申請為礦業用地,但水泥業用地卻「不在此限」,也不受露天採掘面積達十公頃以上者應該豎井作業的規範,質疑是否都是獨厚欣欣水泥?簡直形同「欣欣水泥帝王條款」,他認為,此規範空白授權主管機關權力過大,加上欣欣水泥公司背後大股東是退輔會,難免遭人質疑有官官相護之嫌。

▲綠委質疑水泥違法開採。(圖/記者翁嫆琄攝) 

劉世芳指出,該礦區的礦業權期限長達55年,從1973年到2028年,1973年的時候沒有經過環評,但現在早就實施,針對這種55年的礦業期限條款,卻無任何補充救濟的方案。

她還說,經向礦務局查證,就在欣欣水泥礦區的正面對,福安礦業股份有限公司也在大肆挖礦,礦場面積高達486公頃,預估蘊藏量達22.6億噸,礦權期限至2026年6月1日止,目前仍在開工中,礦種也以大理石為主,但該礦區是採豎井捷運系統作業。劉世芳質疑,雖然豎井造價成本昂貴,但在相同地質條件、相同地點下,為何民營的福安礦業公司需建造豎井才能開採,而大股東為退輔會的欣欣水泥公司,竟能大肆破壞植被運礦?

出席記者會的礦物局主任秘書徐銘宏說明,開採計畫的年度施工計畫是由經濟部核准,2003年、2009年也經過環保署有環境影響說明書的核准,列入每年追蹤事項,都依照規定辦理。礦務局每兩個月會去現場監督檢查,目前都按照規定辦理施作,未來會儘量輔導用豎井,避免造成景觀的影響。

林務局主任秘書邱立文則強調,相關案例林務局是依「申請租用國有林事業區林班地為礦業用地審核注意事項」審核,依規定,每次開採兩公頃,開採完才能進行下一個兩公頃的開採,而下一階段開始前,都要植生復育,這是通案原則,只要有相關案例都是按照這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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