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男當眾指責造成對方名譽受損。(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余姓研究生與同學在研究室聊天,沒想到當眾脫口對著同學說出,「你們發生性行為後不符期待,所以分手。」這句話讓他被告上法院,得面臨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余男一行5人前年7月在台北某大學研究室聊天,他突然當眾指責另一名同學,「你和女朋友發生性行為後,因為她性事方面不符合你的期待,所以和她分手。」被指責的同學氣不過,因而向他提告求償;檢方也認為此事與私德和公眾利益無關,卻足以毀損名譽,依妨害名譽提起公訴。
法官認為,被告當時是研究生,應該有能力了解這些言論會損及他人的名譽和社會評價,但審酌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加上他自述現在沒收入,因此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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