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鞭刑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外遇的代價太慘重!伊朗一名35歲婦女對婚姻不忠被抓到,被法院判以鞭刑74下,並且需要在殯儀館洗大體長達2年做為懲罰;她的愛人則被判以99下鞭刑,並且被流放至偏遠地區。在伊朗犯下通姦罪被處以這樣的判決,算是不尋常的「輕判」。
根據伊朗《ISNA》通訊社13日報導,該名婦女一開始雖然否認外遇,但是在調查員拿出證據後,百口莫辯之下,才改口承認了罪刑,而她的小王便遭到逮捕受審。在伊朗若是犯下「通姦罪」,累犯可被處以「石刑」,這次被罰洗大體的判決很少見。
幾年前伊朗曾有一案,一名婦女被抓到外遇後,被處以殘酷的「石刑」,女性被埋在沙中,由圍觀群眾向她丟擲小石頭至死為止。雖然國際社會認為「石刑」過於殘忍要求廢除,但在某些伊斯蘭國家仍然存在,包含葉門、阿富汗、索馬利亞、伊朗、蘇丹、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沙烏地阿拉伯和奈及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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