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公佈首份國家情報法草案。(圖/翻攝自中國人大網,下同)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在16日公佈了首份國家情報法的草案。據草案內容,當局在對中外個人和團體進行調查時,有權對嫌疑人進行監視、突擊搜查、扣押車輛和設備。自從中國大陸2014年通過了國家安全法,此後又出了了一系列反恐、管理外國非政府機構以及加強網路安全的措施和法規。
中國最高立法機關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16日在官網上發佈了國家情報法草案,歡迎民眾在6月4日之前給予意見回饋。
該草案聲明中寫道,「國家情報工作應該為維護國家安全和保護國家利益提供支援。」不過,其中沒有就該法的具體通過時間做出說明,草案中提及的國家利益,包括國家政權、主權、獨立以及領土完整。
情報工作的範圍涵蓋國內和境外。草案聲明寫道,將會依法對外國團體和個人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進行調查,也就是說,如果該法獲得通過,將會給予當局監視和調查國內外個人及團體新法律依據。
根據草案,當局可以建議海關和邊防進行檢查,對於阻礙其工作或者洩露相關國家機密者,將予以15天的行政拘留;在需要的情況下,情報當局可以進入「管制區」、使用「技術偵察手段」;當局在情報搜集工作當中可以徵用和扣押車輛、通訊設備甚至房地產,如建築物等,而業主會得到相應的補償,如果需要,情報人員也可以建立相關場所、設備或者設施。不過,草案沒有具體說明是哪些區域和措施。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