剃成「白虎」性侵羞辱 正妹遭軟禁2月:他們硬上30多次

▲小婷的日記內容被發現,遭到囚禁性侵。(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宜蘭一名20歲女子小婷(化名)3年前因槍擊案接受魯姓男子保護,沒想到對方垂涎她的美色,夥同林姓少年將她軟禁性侵,還剃光全身毛髮;她的父親又誤信女兒偷竊,因此賠償45萬道歉,可謂人財兩失。最高法院今依強制性交、槍砲條例等罪判魯男17年7月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小婷2014年與魯男結識,由於當時和閨蜜到摩鐵租房間休息,沒想到閨蜜帶來的男姓友人竟在房內開槍示威。她同年9月為了躲避警方追緝,接受安排到外縣市避風頭,2個月後更住進魯男家中藏匿;期間不斷受到求愛示好,但她都以魯男有老婆女兒婉拒。

魯男眼看外頭風聲稍微平靜,而對方也萌生離開的念頭,因此謊稱小婷被懷疑檢舉他人吸毒,現在黑白兩道都在追殺她。小婷不得不繼續待在魯男家,心中受的委屈只能偷偷寫進日記裡,不僅罵魯男是變態之外,還寫下「如果你女兒遇到相同事情,你會怎麼樣」。

不幸的是,這些話語被魯男的同夥林男發現;當時他們正要搬離魯男家,另找其他藏匿點,藉此安撫魯妻的情緒。林男得知後拿電擊棒和粗電線痛打小婷,還拿童軍繩綑綁性侵,更剃光頭部、下體等全身毛髮羞辱她,最後逼迫她寫下自白書承認偷竊,並簽下本票。她隔年2月獲釋回家,還讓爸爸誤以為女兒有錯,賠償45萬道歉。

不過,這張本票也成為小婷伸冤的關鍵。警方3個月後逮捕魯男並搜出一把改造長槍、子彈、12把武士刀以及本票,案情因此曝光;小婷更指控,魯男和林男一共性侵她30多次。

法官審酌,其中只有2次性侵有證人,其他犯行都只有單方面的指控, 依強制性交、槍砲條例等罪判魯男17年7月徒刑定讞;林男則移交少年法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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