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煎包店老闆娘突遭友人襲胸。(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嘉義一名張姓水電維修員因長期愛慕水煎包店老闆娘,先前趁凌晨4時許到她經營的水煎包店,看見她獨自一人在店內備料,就從後面雙手環抱,還強行襲胸7、8秒,兩人於是發生拉扯,這時剛好送羊奶的送貨員經過,老闆娘呼叫幫忙報警,但他不知緣由並未報警,老闆娘只好自已報警。嘉義地方法院日前審結,判處張男8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張姓水電維修員與水煎包店老闆娘是朋友關係,他因長期愛慕對方,就時常前往水煎包店幫忙,藉以培養感情,但兩年前的某天凌晨竟利用上班空檔騎機車到該店,看見老闆娘獨自在準備工作事宜,竟基於強制猥褻,趁她彎腰之際,以雙手自後環抱,並強行抓揉乳房約7 、8 秒鐘,強制猥褻得逞,而老闆娘則因受驚嚇乃起身轉後查看,並尖叫喝斥,他見狀罷手後急於逃離現場。
不過,張男隨即就遭老闆娘抓住,兩人從店內拉扯至店外,這時剛好有羊奶送貨員騎乘機車行經,老闆娘趕緊呼叫,並表示遭到襲胸摸乳,請幫忙代為報警,但對方並不明瞭事件始末,不敢貿然報警,她只好自行撥打電話報警處理。
判決書提到,張男坦承前往對方經營的水煎包店內,並從店內拉扯至店外,但矢口否認有強制猥褻,辯稱,「她欠我錢,我當時是去討錢,我說不還錢的話,就要查封房子,她聽了不高興就打我並拉扯我,我因要趕上班,所以才急著要騎機車離開現場,並沒有其環抱及抓揉胸部」。
不過,法官調查後,審酌兩人為朋友關係,張男對老闆娘心生愛意,卻未思保持該有分寸,為逞一己淫慾,竟膽大妄為,從身後強行環抱,並以雙手抓揉告訴人胸部,時間長達7 、8 秒鐘,強制猥褻得逞,毫不尊重女性之身體自主權,且供詞一再避重就輕,多方藉詞矯飾,否認犯行,從未向對方表達歉意或嘗試和解,難認其有何知錯、悔悟之意等,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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