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歌壇天后江蕙住處遭闖、胞弟遭搶劫案,嫌犯陳金標始終堅持遭栽贓,士林地方法院陸續傳喚江弟姐夫及鑑識人員、員警等人作證,江蕙原訂上月21日出庭,但因身體不適,臨時以暈眩症為由請假,不過法官認定,江蕙是重要證人,有作證義務。士林地院今天上午開庭審理,預計再傳喚江作證。
▲江蕙今天預計赴士林地院出庭。(圖/翻攝自江蕙臉書、記者林煒傑攝)
江蕙原訂4月21日以證人身分出庭作證,但臨時以眩暈症為由請假,現場大批媒體也撲空。江家委任律師趙文銘當時表示,江蕙一直因眩暈症就醫,她很想努力克服這個症狀,但最後仍身體不適無法前來,前一天下午4時許確定不出庭,且江蕙在偵查庭已說過證詞並已具結,不出席不會影響審理。不過法官認定,江蕙是重要證人,若她不出庭作證,二審仍須出庭,案件將糾纏更久。
陳金標2016年9月間曾任社區清潔工,熟悉地緣位置及門禁管制狀況,同年12月18日準備西瓜刀、刀子,塑膠繩、螺絲起子、拔釘器等工具,攔一輛計程車後,佯裝保全要求江蕙胞弟開門,入內後大喊「搶劫!」同時拿西瓜刀敲擊江弟頭部濺血,將其拖至廚房,尖叫聲引來江蕙及菲傭注意,眾人開始扭打,陳男緊急逃離現場,落網後至今仍否認犯行,陳男還辯稱,江蕙知道犯案嫌犯另有其人,還指稱「江蕙與警察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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