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韓國軍人在紀念儀式中一起喊口號。同性戀在南韓並不違法,但軍方仍可以「影響士氣」為由,依軍法起訴。(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南韓陸軍一名上尉因為跟一名男性同袍發生性行為,被送上軍事法庭。法庭周三(24日)苅決裁定該名上尉罪名成立,判處6個月徒刑,緩刑1年。有人權組織批評,南韓軍方此舉有如「恐同獵巫」。
南韓今年初有兩名軍人的性愛影片流出後,軍方即開始嚴打軍中同性戀。陸軍參謀總長更下令「整頓」。該名上尉於上月被捕,正是被監察機構揭發他與同袍性交,但軍方否認「獵巫」。
該名上尉的代表律師周三表示,暫時未知當事人會否上訴,因為他不想再受司法程序的折磨。 有人權組織形容判上述判決述「開倒車」,進一步恐嚇在該國備受迫害的性弱勢群體。
儘管同性戀行為在南韓並不違法,但軍方仍可以「影響士氣」為由,將它列作「性騷擾」行為,依軍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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