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結婚不違憲!挺同婚群眾爆出熱烈歡呼聲與鼓掌。(圖/記者季相儒攝,下同)
記者張暐珩/綜合報導
2017年5月24日下午4點,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宣告,民法中「同性不得結婚」的相關規定「違憲」,並要求有關機關2年內完成相關法律的修正制定,台灣成為亞洲首個用法律保障同婚的國家;沒過多久,立法院外支持同婚的現場下起了大雨,但群眾卻紛紛歡呼、相擁而泣。有人說「大雨過後,就是彩虹」,這一刻,是台灣民主的里程碑。
台灣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在2013年3月,和男伴到台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被以不符《民法》規定為由駁回,經行政訴訟後敗訴定讞;但他認為,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使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有違憲的疑慮,因此聲請釋憲。同時,台北市政府作為支持同婚運動的起跑者,也要求釋憲。
司法院大法官24日下午作出釋字第748號解釋,指出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
因此,要求有關機關即日起兩年內,依照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
在選前支持婚姻平權、選後態度卻搖擺不定的總統蔡英文隨後也發表談話:
第一,法律必須保障所有人民的婚姻自由與平等權。依據憲政體制。大法官所作出的解釋文,有拘束全國人民及各級機關的效力。
第二,請行政部門後續依照今天的釋憲結果,並綜合各界的意見,儘速提出具體的法律方案,送交立法院審議;務必要如期完成三讀。
第三,呼籲整個社會,以理解、包容、尊重的態度,來面對跟自己意見不一樣的人。她相信,台灣有成熟的民主機制來化解歧見。
接著,行政院也強調,將依釋憲文內容,以對社會最小衝擊、最大共識等原則,研議、提出合理可行的法案版本。內政部則表示,將盤點相關須檢討修正法令,以及戶籍登記作業程序,朝保障同婚配偶人權及兼顧家庭制度方向。
不過,長期主導婚姻平權法案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憂心,大法官如今把球丟回來立法院,爭議恐怕持續;而立院多數的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也語帶保留說,尊重釋憲案結果,但臨時會暫不處理同婚法案。但尤強調,釋憲同時清楚指出,繁衍後代、破壞倫理、無法盡到子女撫養、夫妻忠誠義務,都不是同婚構成差別待遇理由。
其他包括國民黨立委陳宜民、許毓仁;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蕭美琴,也一致肯定這是台灣保障人權的一大步,更是婚姻平權的「元年」。不僅如此,支持同婚全台總動員,鄭文燦、賴清德等首長也在臉書給予肯定。柯文哲對此寫到「不要怕有衝突,但要有解決衝突的機制」,盼釋憲結果促成社會理性論辯、走向進步價值。
回首過去,在同志運動上漫長等待41年6個月20天的祁家威,最後來到立法院外「婚姻平權大平台」的現場時,僅淡淡表示,「勝利是屬於大家的」,但群眾們卻爆出比以往更熱烈的歡呼聲。許多人聽完這句話,甚至當場相擁而泣、親吻。同志爭取權益的路或許走了很久,但卻成就了台灣史上不可抹滅的勝利。
▼挺同婚群眾最後照亮「彩虹光芒」,現場情緒高昂。(影/記者徐政璿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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