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長潘文忠認為,讓6歲以下兒童補習「不適當」。(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盧映慈/台北報導
教育越來越「前線」,許多家長都會送孩子到補習班,就是怕輸在「起跑點」,但補習班狼師議題延燒,日前又爆出補教業違法招收6歲以下兒童,出事就「一走了之」,也因為沒有立案讓受虐兒求助無門。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補習班不適合6歲以下學童,會希望再修改補教法、重新討論。
一般補習班與幼兒園在安全設施、設備與樓層限制,都有極大的差異,家長團體日前也控訴補習班根本就是「違法」,目前補教法的修正草案限定6歲以下兒童,只能學習藝術相關才藝及身體律動,像美語、作文等都不能招收;但草案因為上屆立委任期已滿,遭到退回,必須重新開始程序。
潘文忠表示,這項草案基本上仍沒有太大爭議,但教育部會重新再納入各方意見,是不是真的要禁止補習班招收6歲以下兒童,都還有討論的空間;雖然補習是「補充學習」,學齡前兒童尚未接受正規教育,事實上過早補習並不符合「補教」的精神,但若要招收,教育部仍然會對空間設備等細部措施做詳實規範,確保兒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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