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大法官釋憲 立院三讀欠稅滯納金不加計利息

▲立法院長蘇嘉全。(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大法官釋憲指出,「逾期繳納加徵滯納金及滯納利息」前者合憲,但滯納金再加徵利息的部份,屬違憲應立即失效。因此,立法院26日三讀通過,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及規費法中滯納金、滯報金及怠報金加徵利息規定,與遺贈稅法中的部份一同取消。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

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46號指出,要求繳交滯納金,是督促國人於法定期限內履行繳稅義務手段,未違反憲法保障財產權和比例原則規定,但對於滯納金再加徵利息的部份,大法官認為滯納金是政府為督促民眾如期繳納稅捐而設,並無再加徵利息餘地,且滯納金兼具遲延利息的性質,如再加徵利息,是對應納稅額遲延損害的重複計算,欠缺合理性,不符憲法比例原則,也和憲法保護人民財產權相違背,屬違憲,應立即失效。

因此,財政部一併重新審查《遺贈稅法》、《所得稅法》、《營業稅法》、《貨物稅條例》、《菸酒稅法》及《規費法》相關條文,將滯納金加徵利息的規定刪除。

三讀條文也明定,如果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納稅義務人的情事,導致不能在法定期間繳清稅捐,可在原因消滅後10天內,提出具體證明,向稅捐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經核准者,免加徵滯納金。

據財政部統計,從2012年至2016年,滯納金、滯報金及怠報金加徵利息,總計2.8億元,換算每年影響金額約5600萬元。

03/07 全台詐欺最新數據

更多新聞
560 2 8139 損失金額(元) 更多新聞

※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政治熱門新聞

補件還抄?藍罷團攤位教「拿回來自己抄就好」 小草直播全都錄

普發現金1萬有譜! 藍提「稅收超徵特別條例草案」今院會付委

罷免王鴻薇遭國民黨公布個資 美女發言人落淚:我們都只是普通公民

台積電3兆投資美 經長坦承沒先告知

租金補貼沒下文「還要吐還6個月」 內政部:協助申請人分期繳回

台積電加碼投資美國惹議 許淑華納悶:為何總有人唱衰台灣?

大罷免憂成炮灰 藍委坦言:勤跑基層也遠不及綠營貼的「仇恨值」

統一教2台人在陸被捕 海基會證實了

幕後/一階「32:0」綠也訝異 整軍上陣「複製四大公投」為罷團助拳

議員張秉鈞詐助理費解職 基隆議會:免補選

傳林右昌將辭秘書長拚新北市長初選 蘇巧慧曝選戰策略

郭智輝「蒙古症」不當比喻挨轟 卓榮泰要求深刻檢討

台積電變美積電? 他:被魏董說明碾壓成雞毛蒜皮

萬華死亡車禍 吳沛憶、劉耀仁要求北市府改善道路設計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