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再呼籲陸方說清楚李明哲案。(圖/翻攝自台權會臉書)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新華社26日晩間報導,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已遭檢察機關批准,於近日被湖南省安全機關依法逮捕。對此,陸委會表示,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完全沒有對外公布相關事證,以含混籠統寥寥數語交待了事,無法令全體台灣人民信服,也無法說服關注此案的國際社會。
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表示,國家安全機關查明,李明哲自2012年以來頻繁進入大陸活動,與大陸有關人員勾結,制定行動綱領,建立非法組織,策劃「顛覆我國家政權」的活動,因此陸方3月19日依法對李明哲採取強制措施,經審訊,李明哲等人對於危害國家安全活動供認不諱,司法機關將會依法處置。
不過,陸委會對國台辦的說法不以為然,並嚴正重申,要求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儘速公布本案具體事證、儘速同意家屬進行探視、儘速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進行通報,並應保障其應有的司法權益,否則在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公布相關事證並提供應有權益保障前,中國大陸對李明哲指控的任何罪名,我方均無法認同。
陸委會強調,政府仍將協助家屬赴陸探視,並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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