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案 陸委會再抗議大陸:公布具體事證!

2017年05月27日 18:17

李明哲赴中後失蹤。(圖/翻攝自中國觀察)

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民進黨前黨工、人權工作者李明哲被中國大陸政府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對此,陸委會昨天發出聲明抗議後,27日下午再次發表聲明,要求儘速公布本案具體事證、同意家屬探親,同時也表達嚴正的抗議和不滿。

陸委會表示,中國大陸在事件發生之後,始終沒有明確回應台灣要求有關部門儘速公布本案具體事證、同意家屬探親等,「依照中國大陸逮捕羈押的相關規定,李明哲家屬有權提出探視」。

陸委會表示,政府會持續透過陸委會與國台辦、海峽交流基金會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及兩岸協議管道傳達訊息。

陸委會強調,涉及人民基本權利與人身安全的事件,兩岸都應該要優先處理,在處理李明哲案上,中國大陸當局應該要給予當事人正當法律程序保障,且基於人道考量,應該同意家屬探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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