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考完試找女友回家看A片,先強迫口交再強制性交得逞。(圖/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21歲男子2015年2月間學校考完試,要求女友到住處房間一起看色情影片後,竟壓住對方的頭強迫口交,事後該女前往廁所,男子竟尾隨進入,並以優勢腕力強制性交得逞。男子到案後仍否認犯行。法官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有期徒刑3年4個月。
該女供稱,當天被告要她陪看A片,隨後壓頭逼口交,後來她去上廁所,被告進來從背後抱住她,硬是發生性行為,直到被告家人喊名字,被告才跑出廁所,她也趕快衝回家,「我那天很生氣」,事後還傳「再也不去你家」、「我不會再讓你傷害我」等訊息給被告。男子則表示,當天告訴人先在廁所整理頭髮,因為他考完試放鬆,肚子痛就衝進廁所,不知道告訴人在裡面,而他平常上廁所不關門,兩人在裡面不可能發生任何事。該男委任律師也稱,被告家中房間為開放空間,如果真有發生事情,被告家人都會發現。
判決指出,被告房間雖為開放空間但有死角,被告可一邊遂行犯行,一邊敞開門窗觀察外部動靜,只要有人接近或經過時,可迅即穿回褲子,告訴人惟恐自己遭性侵之事為被告家人發現,亦會配合被告遮掩犯行,故其此節所辯並無可採。另被告家人偵訊時曾稱,當時廁所門僅開一點點,看不到被告,後來看到兩人從廁所出來,是故被告可利用廁所內死角對告訴人下手。
法官審理後,認為被告與告訴人先前雖為情侶關係,但不代表告訴人全盤放棄身體自主權,被告竟無法克制情慾,憑自己力量優勢,逞其犯行,對告訴人身心靈留下莫大創傷,另被告雖試圖商談和解,審理時卻始終否認犯行,態度難謂良好,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處被告有期徒刑3年4個月。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