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煒傑/新北報導
淡水清水巖清水祖師30日晚間6時許舉辦一年一度的「暗訪」繞境活動,但卻有民眾檢舉,中正路上有一輛小貨車違法載有大量爆竹煙火。消防隊員派員前往查看,果然在車櫃內發現總重近1噸的爆竹,火藥量計有852公斤,明顯違規,當場連人帶貨查扣,訊後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開單處6萬到30萬。
▲淡水清水巖清水祖師昨暗訪遶境,被發現超量持有炮竹煙火。(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新北市消防第三救災救護大隊表示,昨晚接獲民眾舉報,果然在一輛白色小貨車內發現151箱各式炮竹,每箱淨重7公斤,總重將近1噸(942公斤)有標示之爆竹煙火,總火藥量共總852.8公斤、未標示之爆竹煙火總重量120.12公斤,依違反《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設置及安全管理辦法》第18及19條規定開罰。
消防隊員表示,依《新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辦法》施放相關規定,「學校、圖書館、醫院、養護中心、漁港、碼頭、捷運、高(臺)鐵車站及其路權範圍等不得施放爆竹煙火」;第5條第2項規定:「一般爆竹煙火之升空類及飛行類,不得於每日下午10時至次日上午6時施放。」因此,如果在新北市轄區內有違反上開規定的行為,可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29條第1項第7款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