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區逸仙國小前2尊石狛犬遭李承龍等人破壞,目前收押中。(圖/記者張曼蘋翻攝,下同。)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前台北市議員李承龍和同夥邱晉芛砸毀2尊「石狛犬」,由於2人都稱沒錢,不願交保,因此目前遭收押中。台大教授李茂生從法律觀點指出,收押李承龍「有點問題」,沒想到卻被網友批評,讓他31日忍不住在臉書上回嗆,「有那麼多壓力與不滿,不會去運動發洩一下嗎?」
警方在29日上午將李承龍和邱晉芛依毀損公物罪移送,檢方原諭令5萬元交保,但2人都不願交保,聲稱「沒有錢!」,士林地檢署認為,2人有逃亡之虞,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而因李承龍4月份才毀壞八田與一銅像,法院認為,2人「欠缺對他人權利之尊重,反覆實施犯行」,2人在未來偵審程序上可能會故意不到庭,因此晚間裁淮羈押、未禁見,並送往看守所。
李茂生認為,李承龍去年才因為放火燒臺灣民政府被收押,然後10萬元交保,現在又被收押,原因竟然是因為拒付5萬元的保釋金;雖然這種人不斷犯罪,無視法律秩序,而且也沒有悔意,是很可惡,但是毀損公物才5年以下有期徒刑,難謂為重罪。
針對此案,李茂生認為「收押好像有點問題」,但能夠理解當嫌犯拒付保釋金時,法院裁准收押是必然的結果,但這到底是刻意不付保釋金,還是無力繳交保釋金,仍應該詳查,或許限制住居也是選項之一。
但網友卻對李茂生的言論頗有微詞,讓他在臉書上開砲,「這個版面幾乎都等同於垃圾桶了。不爽我的發言的人,擠到這裡,公然309與310。而且都是閱讀能力有問題的人居多。」
李茂生認為,他用中文說出李承龍的羈押有法律問題,然後用日文表達出非法律人的情緒。「這樣也被罵?法律人就不是人喔,不能說出本意?」當然知道法律是用來限制人的慾望的,所以不會用自己的本意曲解法律。
▼李茂生談李承龍毀石狛犬案及夏林清案,卻都遭網友批評。(圖/翻攝自李茂生臉書,下同。)
另外,李茂生也在臉書上談及輔大心理系教授夏林清遭停聘一事,指出「性平的事情很多都是不得洩漏的」,本以為夏林清是因為違反程序、撈過界而被懲處,但好像不是這樣,雖然洩密仍舊是很嚴重的事情,如果夏林清認為懲處過重,那麼除了走司法途徑外,可能別無選擇,重點或許在於夏林清是否為應守密之人,這番言論卻也遭批評,他反擊,全然憑新聞報導論述,在無法查證的情況下,他也只能說「本來...似乎」,「這是刑法311的展現,有錯嗎?」
李茂生說,他接著繼續討論「以洩秘為前提的法律效果」,質疑停聘的意義。這是在討論教師法第14條的問題,其實與夏林清案也沒有直接關係,這樣也要被罵,「到底這些人在日常生活上是受到了多少的刺激,積存了多少的不滿,而必須這樣發洩啊?在這裡打打字,留下犯罪證據,這樣會減消壓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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