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秘書長陳美伶向媒體報告同婚法案進度。(圖/張暐珩記者攝)
記者張暐珩/台北報導
大法官宣告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而違憲,有關機關應於解釋公布之日起二年內完成相關法律的修正制定。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31日表示,政院已成立專案小組,固定每星期開會,辦理配套法規研修及法案研擬等作業。而目前許多縣市採用同性註記,她個人傾向未來全部開放註記,下星期首次會議將與內政部溝通。
總統府對釋字748號解釋,請行政院部門後續依釋憲結果,儘速提出具體法律方案,送交立法院審議,務必如期完成三讀。陳美伶31日表示,行政院目前已啟動專案小組,未來每個星期至少開一次會議,儘速把後面法制作業做出來。將由法務部擔任幕僚機關,邀其總統府、內政部、外交部、財政部、衛福部、勞動部、本院陸委會及人事總處、司法院等相關機關共同與會。
陳美伶強調,她不看過去做了什麼,而是大法官解釋後,行政部門應該做什麼。親屬關係建立在血緣與婚姻上,權利義務怎麼做到保障,這是該努力的方向,「我認為大法官給我們很大空間,也給我們思考,在這樣空間下,如何取得大家的平衡;立法技術已經是末端,前端要做什麼,同性希望哪些權益受到保障?我相信他們要的不是形式關係,而是實質義務保障。」
對於外界目前討論該直接修改民法、或立專法、專章,陳美伶說,或許還有第四種方法,但這不是現在要給大家的答案。她提到,目前台灣有11個縣市已經辦理註記的工作 ,總共有2060對註記(女同志1643對、男同志417對),她個人傾向開放全部註記,將在下星期第一次會議中,與內政部討論,如果有縣市因自治法不願意跟進,或許看可否讓同志直接到內政部註記。
不過,陳美伶對於時間表的規劃,則說「不敢講」,理由是她已經有一段時間沒有接觸,也沒有教書。還有媒體問到通姦除罪化的議題,她認為,同志有關夫妻財產、子女撫養等法律修正會先進行,刑事處罰先會放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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