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路人小心,打錯反向方向燈,最快7月開罰。(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交通部今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其中規範駕駛人於變換車道時,應使用正確方向的方向燈,若誤打反向方向燈,可依法開罰600至1800元,最快7月1日起上路。
駕駛人變換車道時如果誤打反方向方向燈,容易造成其他用路人誤認其行向,導致不能正確反應而發生危險,對於交通秩序與安全有重大影響,應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之適用。
▲變化車道小心別打錯方向燈。(圖/記者季相儒攝)
為利規範更加明確,交通部今預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草案,修正第九十一條第一項第六款規範駕駛人於變換車道時「應使用正確方向的方向燈」。若誤打反向方向燈,將可依法開罰600到1800元,新規最快7月1日起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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