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義為詐領80萬推父母入溪溺死。(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被控弒母的南投縣民王忠義,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但是二審以證據不足為由被當庭釋放,當時台中高分檢不服,提起抗告;今(1)日最高法院撤銷二審裁定確定,台中高分院需重新裁定。
王忠義與妻子陳麗雅被控,2014年5月帶著重病老父出遊,涉嫌在國姓鄉中原橋上將他推下,王父從此失蹤;之後他又被控,2014年10月帶王母及妻兒,一起到國姓鄉種瓜坑溪邊抓魚戲水,將王母推下溪中,製造成溺水意外,以此詐領保險金。
此案經1年多審理,王忠義一審遭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不過二審台中高分院以殺死父母證據薄弱,裁定他停止羈押,當庭飭回,這也讓當時參與鑑定的法醫石台平認為疑點重重,直指相驗結果與被告說詞有很明顯差異,就連法醫高大成也直指王忠義99.9%是兇手。
當時對於王忠義的二審判決,台中高分檢不服提出抗告,今日最高法院確定撤銷二審裁定,台中高分院必須重新裁定,這也代表王男很可能在重牢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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