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妹倆住進安親班老師家,卻遭到猥褻性侵88次。(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男子阿成(化名)在朋友的安親班幫忙照顧小孩,但他心懷不軌,得知一對姐妹的父母平時沒空照顧,竟建議讓女童們住進他家,後來就猥褻姐妹高達88次,直到6歲姊姊在母親面前自慰、4歲妹妹也說「大哥會脫光我們衣服」,才讓獸行曝光,事後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24年刑期定讞,並須賠償600萬元。
據判決書,阿成99年間與小姊妹認識,進而和對方母親取得聯繫,並得知小姊妹的雙親都無力照顧小孩,因此提議讓姊妹住進他家,以方便照顧,媽媽僅需在假日或放假時帶回團聚,然而這並不是甚麼大善舉,只是他為了滿足自己淫慾的作為。
阿成把小姊妹帶回家後,以「老婆」稱呼姊姊,並拍裸照,後來就每周猥褻、性侵對方4次,一年後也對妹妹下手,甚至會在色慾攻心時同時淫辱姊妹倆,惡性可惡至極,導致被害人出現異常舉動,姊姊當著媽媽的面自慰,妹妹也稱「大哥都有把我們衣服脫光並摸我們」,因此讓事情曝光,並遭警方搜出14張裸照、統計犯行88次。
法院審理時,姊姊供稱,如果不照著大哥意思,就會被用鐵尺拍打懲罰、威脅要殺掉媽媽,而妹妹也說,曾經在車上被強吻,上廁所也不可以關門,而阿成一、二審皆否認犯行,說是被誣陷,直到為求交保才改口承認犯行,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將他判24年刑期定讞,並須賠償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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