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送宵夜給女友閨蜜,卻送上床去偷吃。(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女子小玉(化名)為了想要好友的男友介紹酒店工作,在對方送消夜時強調自己「對性很開放,如果是帥的男人,就算不給錢也無所謂」,結果就和閨蜜的男友上床發生性關係,事後卻提告性侵,但因為男方在開庭時出示她曾公開承認自己「性開放」的媒體畫面,因此沒能告成。
據《蘋果日報》報導,王男女友得知小玉想在酒店工作、男友又認識一些在酒店工作的幹部,便請男友幫忙介紹,後來一次小玉說想吃宵夜,她就叫男友幫忙送去對方所在的旅館,不料2人就在旅館內越聊越開,從生活瑣事聊到床上性事,因為小玉狂言「我對性很開放,如果是帥的男人,就算不給錢也無所謂」,攻破男友心中的防線,最後就上床實戰,直到女方因為婦女病疼痛才停止。
小玉事後提告性侵,說王男與她發生性行為時,因婦女病引發疼痛,已經表明不想做了,但是對方卻不高興,酸她不夠專業,「以後不能對客人這樣」,認為王男違反她的意願,強迫發生性行為,但也因為提告和閨蜜撕破臉。
對此,王男為不讓女友生氣,一直說沒有發生性關係,直到最後一刻才承認,說2人是你情我願,又為證明自己清白,當庭用手機播放小玉曾在媒體前坦言對性開放,再加上小玉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有被強迫,因此成功說服檢察官,獲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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