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抱怨丈夫有性功能障礙,卻發現對方帶小三上摩鐵。(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一名林姓女子和謝姓丈夫結婚後,常因小事爭吵,後來就分居各自生活,並向親友抱怨先生性功能有問題,有勃起障礙,但去年6月竟發現丈夫帶小三上摩鐵,還牽手、同吃一碗麵,氣得訴請離婚,台南地方法院也判離獲准。
據判決書,林女指控2人在民國100年結婚,2年後先生就指責她導致婚姻破裂,但法官當時認為是先生的責任比較重,因此駁回,後來104年本來想搬回去跟先生住,重新經營婚姻,沒想到先生卻寄存證信函給她,說房子已經賣掉,限期要求她清空個人物品,毫不顧念夫妻情分,而且105年6月更發現先生與一名女性友人牽手、共吃一碗麵及共用一雙筷子,還上摩鐵,當時報警抓姦,女方胸罩還放在先生包包裡。
對此,謝男辯稱,是林女每次吵架就離家,2013年帶著行李離家後就不接電話、不回簡訊,而且2人新婚時都是研究生,對方一直逼要買房,壓力超大,原本貸款購屋,最後負擔不了想便宜出售,林女卻將大量物品搬進房子,導致買方不願點交,夫妻倆早就都想離婚,而且林女也到處說他性功能有問題,所以自己還是處女,還指責他隱瞞性功能問題騙婚,讓他自尊受創,得了精神病。
針對小三一事,謝男辯稱他是依醫師建議出門走走,因此約女友人外出,後因天熱不適,為避免疲勞駕駛,才找到摩鐵空房休息,並不是蓄意通姦。法官審理後認為,兩造分居4年,婚姻明顯已生破綻,雖男方責任較重,但女方也有責,因此雖判決離婚獲准,但女方也不得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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