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名分無妨...4年師生戀「兩度墮胎」 她遭拋棄再被師母告

▲做愛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黃克翔攝,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苦中帶甜的地下戀情,糾纏了漫長的4年,最後卻是難看的悲劇收場。台南藝術大學一名劉姓女大生,與饒姓專任教師於2011年展開師生戀,劉女甚至兩度懷孕與墮胎,但她激進的威脅與恐嚇,讓饒男受不了向妻子坦承。台南地院日前依相姦罪判她7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劉女就讀大三時,與已婚的饒姓專任教師發生感情,儘管知道對方是有婦之夫,仍和他在大學教職員宿舍內做愛,並因此懷孕墮胎。

饒男證稱,兩人發生性關係大約在2014年10月及2015年3月,在劉傳給他驗孕棒的照片後,他立刻要求拿掉小孩,並給了對方1萬元,「我本來就不承認這個關係,而且我覺得不應該有這個事情留下來。」

不料,劉女後來又有了第二次身孕,這回她企圖以孩子逼婚,並不斷威脅、恐嚇。饒男表示,「她一直用這種就是怪力亂神,然後說我的小孩子會有報應,我的家人會有報應,甚至要我太太消失,這樣子的一個方式來威脅我,所以我實在是受不了」,在不堪其擾之下,他在2015年4月和劉分手,並向妻子全盤托出。

判決書還提到,劉女曾寄給饒男一封電子郵件,其內容寫道「我是多麼希望能再與你手牽手、抱著走在街上。邊等車邊被你抱著,那時身體不好,你很呵護我,我真的好幸福。我是多麼希望,孩子走了後,守在身邊的是你,而不是姊姊。…對不起,我真的錯了,真的好想好想你,好希望能夠再抱你、再親你。我真的什麼都不要,只希望能再抱抱你,跟你在一起沒名沒份也無妨了。我真的一直在等你。」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饒男與劉女通姦事證明確,由於徐姓妻子撤回對饒男的告訴,不受理其犯行;劉女則依兩件相姦罪,合併執行7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而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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